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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0年起招收培养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时间:2009-10-23 21:22:28 来源: 作者: 阅读:
   2009年我校被批准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从2010年起开始招收培养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正值招生报名阶段,就有关报名条件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应于2010年9月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经审核已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含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格检查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报名方式
考生于10月16日-31日(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注册报名,并于11月10日-14日在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招生专业
2010年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有3个专业开始招生:
1、学科教学(语文)
2、学科教学(数学)
3、学科教学(英语)
四、考试科目
全日制教育硕士考试科目为四科: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二(100分)、教育综合(150分)(参见教育综合考试大纲)、专业基础课(150分)(参见我校2010年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毕业及就业
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环节,达到学分要求,准予毕业,毕业时将获得硕士毕业证书。
学生论文通过答辩,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
学生毕业将按照“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